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文件
皖社党〔2019〕2 号
关于印发《省级社会组织功能性党支部试点工作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各有关省级社会组织:
根据《省委非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 2019 年工作要点》(皖非公党发〔2019〕1 号)要求以及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安排,经省委非公工委同意,现将《省级社会组织功能性党支部试点工作方案(试行)》印发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2019 年 3 月 7 日
《省级社会组织功能性党支部试点工作方案(试行)》.pdf